综合事务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综合事务服务  >  正文

关于2020年放暑假及做好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访问次数:

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校历,2020年6月21日至7月18日为2019—2020学年第三学期,2020年7月19日至9月5日为暑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休假

1.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7月19日(星期日)开始放假,9月6日(星期日)返校注册,9月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为对疫情期间线上教学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巩固,确保学习效果,学校将利用开学前2周(8月24日—9月4日)为本科生提供相关课程的补习。具体补习安排由本科生院另行通知。

2.2020级普通本科生新生于9月11日(星期五)报到注册,9月12日—13日接受入学教育并进行体检。

2020级研究生新生于9月5日(星期六)报到注册。

3.国际学生、医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等其他新生和进修教师的报到注册时间由各相关单位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休假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每年的寒暑假依然是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时期。全校各部门、单位要统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事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今年暑假,学校继续实施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1.因线上教学,大部分学生尚未返校,以及秋季学期教职工需要提前上班,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19日之间,全校各部门、单位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安排工作。线上和线下工作人员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但各内设机构原则上每天至少到岗一人,确保各项管理服务任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2.7月19日(星期日)至8月19日(星期三)期间,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8月20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为本科生返校补习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要求,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和暑期其它工作。一是完善校园防控体系,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值守,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各部门、单位要在放假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分别报送校党政办公室和保卫部。二是严格校园人员管理。学生出入校门实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到校工作的教职工尽可能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返校参加科研、竞赛及实习见习等活动的学生必须经过自愿申请、相关程序审批批准后才能返校,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返校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保障工作。三是严格居家防控要求,离校的师生员工要妥善安排假期生活,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防范,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

(二)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院(系)要于7月19日前将本学期学生考试成绩汇总、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并将暑假留校的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名单,以及暑假期间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学生干部的联系方式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三)各学院(系)要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暑期学校招生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教材、图书资料、各类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配备工作;图书馆要继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师生提供服务;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尤其要重视做好在校学生的住宿和餐饮服务;有科研项目、基建和维修项目的单位与个人,要统筹安排,确保工作不间断,尽量减少疫情带来的影响。

(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防暑降温、防汛和防火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对玩忽职守者,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学院(系)要有专人负责安排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7月19日至8月19日期间,学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每周一、周四继续面向全校师生开展集中服务,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所有窗口正常办理业务。

(六)暑假期间学校班车照常运行,具体行车时间和行车安排由后勤服务集团运输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七)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休假的时间规定,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

(八)各学院(系)要严格注册制度,学生须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各学院(系)要及时将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报到情况分别报送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

三、假期作息时间

7月19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气温在39℃以上(含39℃)时,工作时间为半天。8月20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