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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当前校园疫情防控相关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1     访问次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院校秋季学期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湖北省、武汉市全面开学相关要求,为统筹做好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回应师生关切,尽可能方便师生在校工作、学习和生活,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本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在以下方面作出适当调整:

一、严格校园通行管理

1.继续严格落实常态化校门管控,所有进出校门的人员均需进行扫码登记和测温。

2.在校学生和校内居住的教职工要按照“非必要不出校”的原则,相对固定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空间,尽量减少出行。

3.校外居住的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循校园——宿舍“两点一线”,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教职工进出校园实行审批授权扫码通行。

4.学生进出校园,需提前在“武大日报平安”小程序中登记,主动、如实填报进出校事由、出行轨迹、进出校时间等相关信息,经辅导员审核通过后,主动扫码进出校园。

5.迎新期间,新生从指定的迎新专用通道办理相关手续后进校。为锻炼新生自主能力和避免家属路途感染风险,提倡新生独立报到。因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新生抵汉后需要按属地要求隔离,不建议家属陪同来汉。研究生新生家属不允许陪同进校。来自低风险地区、确有需要的部分本科新生,可允许不超过2名家属陪同来校,经迎新专用通道或指定校门核验健康码、测温后进校,家属在校内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天。老生返校注册不允许家属陪同进校。

二、科学佩戴口罩

1.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应常备口罩和在有关场所坚持佩戴口罩。

2.各校门、楼栋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

3.在校医院、图书馆、食堂、超市、集贸市场、商店、校巴,以及其他校内公共服务场所等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公共聚集区域应当佩戴口罩。

4.户外活动在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前提下,可不戴口罩。

5.教师在课堂上可不戴口罩;固定班级、固定人员的教学活动,教师和学生均可不戴口罩。

6.在寝室、实验室、办公室等人员相对固定的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可不戴口罩。

7.在任何场所,如出现呼吸道症状应立即自觉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排查和按有关程序配合处置。

三、优化会议及出差活动管理

1.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自行安排会议。自即日起,20人以上会议活动不再报学校指挥部审批备案,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

2.举办会议活动时,在做好会场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和保持适当安全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参会人员可以不戴口罩。

3.教职工因公出差需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汉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旅途防护。各二级单位要审慎评估、从严审批把关,对审批出差人员建立台账,实现可追溯。

四、有序开放校内公共场所

1.校内超市、集贸市场、商店等经营性场所经学校组织评估验收合格后,全面有序恢复开放,并做好日常消杀等防控工作。

2.食堂适当延长营业时间,采取错峰进餐,鼓励打包分散进餐。

3.师生进入教室、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场所,应主动扫码。

4.图书馆、体育馆等场馆实行实名预约和扫码、测温后进馆。

五、坚持做好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

1.各单位要坚持并完善“日报告”“零报告”、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严密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

2.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需要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复课证明。

3.师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联系校医院进行处置,并配合做好后续筛查、隔离等工作。

学校将根据上级指导意见和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和措施,请广大师生理解和配合,共同推进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恢复。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