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教育部大力推进各高校制定大学章程,实施依法治校。这个过程中,通过强化监督从而将章程切实贯彻到位是关键一步,从外部引入智囊团和民主监督机制很有必要。”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晓红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将强化监督和贯彻落实列为实施依法治校的关键。
李晓红介绍,依法治校在武汉大学已经推行多年,相关制度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完善。去年武汉大学章程由教育部正式核准并颁布,今年起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依法才能善治,制定并颁布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的前提。章程中规定的行政权与学术权的分离,师生员工权利保护细则,决策程序细则等都是之前规则的进一步提炼和完善。”
李晓红同时指出,在依法治校中引入外部智囊团和民主监督机制很有必要。大学章程中规定学校架构有理事会(董事会),其中理事会融合、吸收社会资源,将校友、政府官员、企业主纳入,为高校重要事项决策提供咨询,同时也发挥着重要的民主监督作用。
如何监督大学章程切实贯彻实施是李晓红校长关注的问题。他表示,成立大学章程实施监督委员会是有效方法。“这个监督委员会可以由本校教师、外聘专家、职工和学生代表、法律界代表等人员构成,对大学章程实施过程进行专门监督。通过民主监督机制保障章程贯彻实施。”
(稿件来源:中国青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