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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3     访问次数: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通知


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高校法治建设,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将继续对部分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为做好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党的关系归口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中央在鄂高校和省属高校(附件1)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含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在中共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与省委对高校有关重要工作考核统一部署、集中实施、一次考完。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重要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对高校的考核集中在20202月中旬至2月下旬。

三、考核主要内容

2019年重点考核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其中,对高校领导班子,主要从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则制度体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和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见附件2

对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要考核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按照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原则,今年对高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由考核人员现场据实查勘打分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单位)根据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评价打分两部分组成(各占50%)。

对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主要采用民主测评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部委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结果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今年对高校法治考核力求简便易行,不将开会、发文、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内容作为考核唯一标准,重在据实查勘,主要以工作的现实成效和结果为标准,不搞“清单式”检查,不简单以资料、台账、领导批示等作为考核评价标准。

2.认真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根据领导干部述法要求,请各高校在领导班子的年度履职尽责述职报告中,报告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内容;班子成员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里也要有本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被考核高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校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梳理和总结。被考核高校应在考核前,按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印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民主测评票(附件3)。



附件:1.党的关系归口省委高校工委管理的高校名单

           2.高校领导班子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3. 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民主测评表



                                            湖北省教育厅

                                             202012

















附件1

党的关系归口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高校名单(25所)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附件2

高校领导班子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高校领导班子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情况。主要内容为:

1.学校领导班子重视法治建设、依法治校工作情况。具体包括: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情况,研究解决学校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情况等。(20分)

2.学校加快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则制度体系情况。具体包括:学校建立起以章程为核心,基础制度、重要规范性文件、执行性文件等相匹配的,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制度体系。(20分)

3.学校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具体包括:学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机制比较完善,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职权范围和决策规则比较明确清晰,学术委员会、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等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保障。(20分)

4.学校建立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和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情况。学校办学行为较为规范,在招生、收费、采购等方面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师生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校内纠纷处置和权利救济机制较为健全,因校内人事处分、教职工待遇、学籍管理等引发的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学校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较为健全,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20分)

5. 学校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情况。具体包括:把宪法教育融入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在思政课等课程中全面融入宪法精神,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与法治实务部门的协同配合,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素养。2019年重点开展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教育活动。(20分)










附件3

学校名称


领导姓名

职务

总体评价

×××

党委书记

较好

一般

较差





×××

校长

较好

一般

较差





评价要点:主要考虑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法治建设重视程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推进法治建设效果、个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等情况。

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民主测评表

注:1.此表适用于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对高等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

2.请参加测评人员对照评价要点,在总体评价选项栏中,选择合适的一栏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