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研票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学校制定了科研票据的换票程序。从即日起,凡需换开科研票据的项目必须办理《科研票据换票审批表》(附件1),并携带《审批表》中规定的全部材料每周一、周三下午三点以后到当代楼学校综合事务中心2楼18号窗口办理科研票据换票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科研票据换票审批表》
财务部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