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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定点扶贫干部轮换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访问次数:

武大组字〔201842


关于开展

定点扶贫干部轮换选派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1527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组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154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干部的锻炼培养,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定点扶贫干部轮换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岗位

1.恩施市副市长(挂职)

2.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白果树村第一书记

3.武汉大学驻大悟扶贫工作队队长兼大悟县新城镇熊湾村第一书记

二、工作期限

自派驻之日起至2020年扶贫工作任务结束,时间两年半左右。

三、人选条件

1.政治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中共正式党员,且有3年及以上党龄;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

5.恩施市副市长(挂职)、武汉大学驻大悟扶贫工作队队长兼大悟县新城镇熊湾村第一书记人选须为六级及以上职员或学校中层副职干部;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白果树村第一书记人选须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工作待遇

1.扶贫工作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2.扶贫工作期间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生活补贴。

3.扶贫工作期间经组织考核,贡献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

五、选派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下载填写《武汉大学定点扶贫干部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201841712: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西北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zzb@whu.edu.cn,联系人:王延诏,电话:68752630

2.组织推荐人选。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要求和个人条件,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派驻。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扶贫干部推荐工作。要对照选派条件,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人员选派质量。要加强宣传领导,营造鼓励支持扶贫干部服务基层、到贫困地区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定点扶贫干部推荐表.doc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8410



链接:http://zzb.whu.edu.cn/info/1049/39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