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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韩进同志在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5-05-04     访问次数:

韩进

同志们:

按照中央、中纪委的要求和教育部党组、省委、省纪委的部署,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之前,学校党委都专题研究当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及措施。刚才,泰岩同志的报告是经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过的,我完全赞同。会议每年开一次,学校也每年按照要求进行贯彻落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加强武汉大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2009年以来,武汉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管是在机制设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还是在工作力度上都是比较到位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省委对武汉大学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不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较高评价。

但是,我们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武汉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有一些地方没有完全做到位。召开本次大会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中央、中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每年都有新提法,要求在不断地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地提高认识,自觉地按照中央的要求来行使我们的职权、履行我们的职责、安排我们的工作。从全国事业发展角度上看,党的宗旨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这个根本目标的基本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则是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基本措施。希望学校的全体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深刻理解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精神,充分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学校教学科研和改革发展核心工作能够更好、更快、更有效地达到设定目标的重要保障。年初召开的中纪委五次全会在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加强纪律建设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会议上作了专门讲话,对纪律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要深化纪律检查机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这是加强依法依规治校的应有之义。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两个责任”,一个是党委的主体责任,一个是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基本框架。四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腐败蔓延的势头。本质上是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2013年在全国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五是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队伍。只有不断加强党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防止出现“灯下黑”,才能够更加严格地执行纪律,真正做到执纪监督问责。以上五个方面,对我们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的要义、把握好工作尺度是非常有好处的,对加强武汉大学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各机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各院系的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学习领会,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

关于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再强调三个方面:

第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营造学校健康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央已经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湖北省委举办了5期副厅级以上干部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培训班,对全省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非常严格的要求。武汉大学作为基层党组织,同样必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中心位置。高校有别于党政机关,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找准定位。与党政机关相比,高校在行使公权力、进行资源分配处置上没有那样高的显示度,在学校管理层面,不会经常性面临大范围行使公权力、分配处置重大资源的情况,但只要涉及公权力的行使,我们就必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院系层面,纪律建设的问题同样存在。院系是教书育人的前沿阵地,有责任在课堂上维护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主体地位,要求党员教师按照党章的要求、按照党员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是武汉大学作为高等院校在贯彻执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任务时所具备的特殊性,也是我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职责所在,更是学校长久以来坚持的教书育人治学的守则。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武汉大学的实际情况进行贯彻落实,学校全体人员对加强纪律建设的认识也要统一到这一点上。

当前在学校日常管理和教学活动中,遵守党纪党规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治立场不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基本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二是重大决策不执行,喜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不遵守组织原则,拉帮结派,搞关系;四是不注意言辞,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信口开河,甚至还散布一些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论调;五是对错误言论和行为视而不见,不敢抵制,当政治逃兵,等等。为此,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主人翁意识,不断提升正气,纠正在工作管理上过于宽松,在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人追究的问题。学校广大党员干部、党员教师要正确认识到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学校的改革发展和教学科研工作,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另一方面也要把握尺度,把教书育人放在第一位,尊重高等学校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学术研究,并鼓励不同的思想进行交流与碰撞。

第二,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其中,党委主体责任是牵头管总的,是“牛鼻子”,纪委监督责任是重要保障。学校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已经在大会上印发给大家。学校“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细化了责任内容,明确了责任落实措施,健全了落实“两个责任”体系。希望学校各级党委对照实施办法认真执行。

落实主体责任要敢于担当真负责。党章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因此,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有些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这是不对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主体责任是全责、主责、首责。作为学校党委负责人,我会认真承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我也希望各二级单位班子主要负责人也自觉担当起相应责任,要做明白人、清醒人,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而且还要有好的效果。要做好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工作,保证班子成员每个人都负有责任;要把责任压力一级一级的往下传导,形成“责任链”。

落实监督责任要聚焦中心严要求。在学校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学校纪委充分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学校发展创造了健康的环境。但是,在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新常态下,纪委工作仍然一刻都不能放松。纪委要及时研究、发现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借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经验,用更严的态度、更严的标准、更严的措施履行好监督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今年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学校党委对问责工作大力支持,希望纪委认真研究,强化执纪问责,牢牢立起“带电的高压线”。

第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今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继续抓几件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抓作风建设。中央始终强调纠正“四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反弹,将失信于民,给党造成更大的伤害。在2014年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工作中,检查组现场抽查了部分报账发票,发现当前一些高校中仍存在违规购买商业支付卡、滥发津贴补贴、公款买烟买酒和超标准接待等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问题很多,这些问题已经被省里全部点名通报并要求进行严肃查处。可以看出,经过两年多的纠正“四风”工作,干部作风有较大改观,但问题还远未解决。学校各单位、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牢牢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2015年,学校将继续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纠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学校也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六条禁令”,落实高校师德建设“七条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是继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实践证明,专项检查是发现问题、排查隐患、规范管理的有效方式。去年我们在八大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十大类问题,并且针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学校开展自查自纠是希望从学校层面上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目的是尽最大努力将这些问题按照中央的要求规范到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本单位自查自纠比学校检查发现问题要好,学校检查发现问题比校外的调查组来查出问题要好,主动承认错误比查出后追究责任要好,追究责任并解决问题比采取纪律手段给予处分要好,采取纪律处分比采取刑事手段要好。目前在高校范围内,基建工程管理、校办产业、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我想,这些问题在我校或多或少的也会存在,我们去年的检查也还存在没有查深查透的问题,个别单位可能还存在故意隐瞒问题的情况,学校在这些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今年,学校将继续对工程建设、校办产业等重点领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健全内部机制。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对检查情况及时分析,各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如果真有问题,不能逃避,要正视问题,积极整改,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使检查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既要治标,又要治本。目前学校很多方面在治标上加大了力度,但根本上还是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源头治理是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步骤。我们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更要注重预防,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要落实《武汉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流程管理,规范权力运行。要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重大决策、招生办学、财务管理、科研管理、采购与招投标、基建工程、校办产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工作流程优化,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对过程与结果的监管,从源头上扎紧廉政建设的缺口。要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教师知红线、守底线,讲纪律、守规矩。今年年底,学校将开展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一定的场合内进行述廉述职,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

最后,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尽职尽责,努力把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做好,共同推动学校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