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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国家宪法日周叶中畅谈依宪治国

发布时间:2014-12-04     访问次数:

在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研究生院院长周叶中教授做客珞珈干部大讲堂第26讲,作题为《坚持依宪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报告。这也是一次扩大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

全体在校的校领导、学校中层干部、内设机构主任、学生辅导员和师生代表等听取报告,校党委副书记骆郁廷主持。

周叶中在报告中对宪法做了明确阐释,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人权的根本保障书,是依法治权之法,也是公民的生活规范。他论述了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保障人权原则、依法治国原则、权力监督原则等,讲解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根本政治制度。

结合丰富的实践事例,周叶中讲述了我国宪法发展的基本经验,指出应该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坚持立足国情,形成宪法的中国特色;坚持循序渐进,使宪法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党的领导,以中国共产党为宪法发展的主要力量。他认为,加强宪法实施,建设法治中国,要做到以下几点:增强宪法观点,形成宪法思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强权力监督,确保权力有效有为;切实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

骆郁廷强调,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学校举办报告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党员干部更加深入学习、知晓、认同、尊重并遵守宪法,对于深入理解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对于推进依法治校将起到重要作用。

骆郁廷代表学校党委提出,要认真组织好宪法学习,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武汉大学章程》,在工作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广泛开展宪法的教育宣传,将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作为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培养法治意识的核心内容,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学习,尤其要加强宪法学习教育活动;要依托并充分发挥学校学科资源和师资队伍优势,深入宣传解读宪法条文,认真把握梳理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义,维护宪法尊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支撑,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文章摘自武汉大学新闻网,摄影:张然 编辑:肖珊)